发改委确定将89个项目纳入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通知,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据悉,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是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以上输电网建设。

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应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其中,已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由项目投资者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作为配电网项目业主,不再履行招标程序;所有新增配电网项目,均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任何政府部门不得直接指定项目业主,任何企业不得通过非竞争性方式要求获取项目控股权。电网企业拟参与的试点项目,应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在规范配电网运营上,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不得孤网运行。试点项目内不得以常规机组“拉专线”的方式向用户直接供电,不得依托常规机组建局域网、微电网,不得依托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营造低成本优势。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

据悉,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记者 顾阳)

生成海报

本文经NOW168财经网自动排版过滤系统处理!


免责声明: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阁下应知本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做为操作依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站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

本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不提供金融投资服务,页面展示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

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含文章中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为您推荐